中国金融监管体系变革后场内融资去杠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职责明确了。
6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下称《公告》)。
财报披露前夕,全球AI巨头英伟达股票突遭抛售。在隔夜美股市场上,英伟达股价高开低走,日内最大跌幅近6%,单日总市值蒸发超32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332亿元)。消息面上,美东时间周三(8月23日)盘后,英伟达于公布2024财年二季度业绩报告,部分市场资金担忧财报不及预期,提前规避风险或是获利了结。
《公告》明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
《公告》显示,调整接收办理金融消费者反映投诉事项的职责分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接收转办金融消费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含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的投诉事项,中国人民银行接收转办金融消费者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征信机构的投诉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接收转办证券期货基金业的投诉事项。
《公告》明确,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反映的信访、举报事项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和监管权限分别接收办理。
《公告》要求,金融机构应认真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充分尊重和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及时稳妥处理与金融消费者的争议纠纷,强化源头治理和溯源整改,不断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效。
2023年3月,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保监会基础上组建场内融资去杠杆,将央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银保监会。